1. 全部新舊約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,毫無謬誤,是上帝聖言,是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與準則 (提後三:15-17,帖前 二:13,彼後 一:21)。
2. 只有一位永活真神,創造天地的主。人類的救贖者,永恆地以聖父,聖子,聖靈三個不同的位格存在 (申六:4,賽 四十三:10, 11,太 廿八:19,路三:22)。
3. 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,為父所差,由聖靈感孕,藉童貞女馬利亞所生(太 一:23,路 一:31, 35):主耶穌過了 一個無罪的生活(來 七:26,彼前 二:22),在世廣行神蹟奇事(徒 二:22,十:38),為擔當世人的罪,在十字架 上受苦、受死(林前十五:3);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(太 廿八:6,路 廿四:39,林前 十五:4),將祂升高坐在父 上帝的右邊(徒 一:9, 11,二:33,腓 二:9-11,來 一:3)。
4. 人乃依照上帝的形像樣式被造,全然良善正直,但卻自願地陷在罪中,從而帶來肉身及靈性的死,與上帝分離 (創 一:26-27,二:17,三:6,羅 五:12-19)。
5. 人的罪得赦免的唯一方法,是藉著悔改和信靠上帝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(路 廿四:47,約 三:3,羅十:13-15,弗 二:8, 多 二:11,三:5-7)。
6. 教會奉行兩項聖禮,其一為洗禮,我們認定全浸於水中的方式,象徵向世界完全死去,與基督一同復活,得新生命 (太 廿八:19,可十六:16,徒 十:47-48,羅 六:4);其二為聖餐禮,我們認定餅與酒或葡萄汁乃象徵主耶穌 基督的身體和寶血,信徒一同領受,記念祂的受死,直等到祂再來(林前 十一:23-26)。
7. 眾聖徒應依從聖父的應許,按照主耶穌基督的吩咐,一如初期教會,熱切尋求聖靈與火的施洗,從而在事奉及生活上, 更為有力,善用恩賜為主作工(路 廿四:49,徒 一:4, 8,林前 十二:1-31);蓋此經歷異於藉聖靈重生,且發生於其後。
8. 聖靈施洗乃給予祈求的信徒;而信徒受靈洗是憑著起初原有的証據,即聖靈賜給他們口才,說起方言來(徒 二:4,十:46,十九:6); 惟是項經歷,與「說方言的恩賜」於使用及目的上,亦有差別。
9. 成聖乃離開罪惡,委身上帝的行動,信徒接納基督的死與復活,憑著信心及聖靈的大能,全然委身,活出聖潔的生活 (羅 六:1-11, 13,八:1, 2, 13,羅 十二:1-2,加 二:20,腓 二:12-13,帖前 五:23,來 十二:14,十三:12,彼前 一:5)。
10.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上帝藉著聖靈居於其中,從而履行大使命(弗 一:22-23,二:22,來 十二:23)。
*本段與英文版本略有不同, 英文版本乃將全部信仰內容列出,而中文版本則將重點列出,其中並無矛盾。
11. 上帝呼召教會,賦予傳揚福音(可 十六:15-20),敬拜上帝(約四:23-24),建立信徒(弗 四:11-16)諸使命。
12. 神蹟醫病包含在基督的救贖以內,疾病得醫治乃信徒的權利(賽 五十三:4, 5,太 八:16, 17,雅 五:14-16)。
13. 主再臨時,在基督裡睡了的人必然復活的,仍然存活的,必然身體改變,對教會而言。此乃眾信徒渴求經歷,有福的盼望 (帖前 四:16-17,羅 八:23,多 二:13,林前 十五:51, 52)。
14. 基督再臨包括了聖徒被提,與主一同重臨大地,一同執掌王權一千年,以色列全家得救,建立普世和平的國度 (亞 十四:5,太 廿四:27, 30,啟一:7,十九:11-14,廿:1-6,結三十七:21 22,番三: 19, 20,羅 十一:26, 27, 賽 十一:6-9,詩 七十二:3-8,彌 四:3 4)。
15. 罪人必先復活,按其工作接受審判,名字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者必受火湖的永死(太 廿五:46,可 九:43-48,啟 十九:20,廿:11-15,廿一:8)。
16. 新天新地,有義居在其中(彼後 三:13,啟 廿一,廿二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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